傳送器(傳感器)

壓力感測器注意事項

壓力感測器注意事項

------------安全注意事項------------
1. 對於壓力量程大於3.5MPa的傳感器,在安裝或維護時,應戴上護目鏡及面罩。
2. 禁止使用操作狀況超過產品規定最大工作範圍和破壞壓力範圍。
3. 超過補償溫度作業時,不保證其準確度。
4. 使用前應確認傳感器的化學兼容性,特別是對腐蝕性的氣體或液體等介質。
5. 實際壓力應控制在滿壓壓力範圍內,長時間的過載使用將影響傳感器的測量精度和使用壽命。
6. 輸入電壓須在標示範圍內使用,並請勿接反或接錯,以免造成損壞。
 
------------故障及排除------------
發現傳感器異常時:
1. 應先洩掉壓力和關閉電源。
2. 檢查是否符合壓力範圍和輸入電壓。
3.檢查接線是否正確 (有無短路或斷路或反接現象)。
4. 若故障仍無法排除,請聯繫購買廠商,禁止私自拆卸傳感器內部。
 
------------安裝及使用注意事項------------
1. 傳感器安裝時應盡量避免或遠離壓力衝擊源,且壓力傳感器滿壓低於15psi時,必須牙口朝下豎直安裝在壓力測量管道上,以減少量測誤差。
2. 安裝傳感器時僅可擰動其下方的螺紋六方頭部位,切勿擰動傳感器的殼體或連接器部份。
3. 不可用手或尖銳物觸碰傳感器測量頭內部,以免損傷測量膜片,同時應避免劇烈碰撞或掉落,以免造成傳感器損傷或損壞。
4. 在有其他電信號或者強磁場、強電場的干擾場合,建議使用具隔離線之電纜,且隔離線必須接地並單獨通過佈線槽連接。